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这类相关的遗嘱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办理时应进行相关的公证。我国的法律机关对这类人员的财产进行相关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进行口头或者书写的方式,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明人,进行相关的办理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


·侦查羁押期限追赃可以吗?
      侦查羁押期限追赃可以吗?一、侦查羁押期限追赃可以吗?侦查羁押期限内追赃是不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


·中国刑法正当防卫应该如何理解
      在电视中常会看到有罪犯用正当防卫来作为否认自己罪行的理由,有时候电视中法官会判理由不成立,而有时候却会支持罪犯的理由。那么在中国对于正当防卫......


·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现在关于伤残方面的赔偿,都统一使用赔偿系数进行系统化处理的。伤残等级中显示伤害程度最恶劣的是第一级别,最次一级是第十。根据......


·劳动合同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起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
      劳动合同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起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也是有很多,是非常的严格。其中就有有关于社保方面的规定。社保是为......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相关内容有哪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常见的情况就是高校大学生三方协议违约......


·劳动者人职时只签订了入职申请表等文书,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劳动合同法》第......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


·刑事拘留批捕能取保吗
      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适用坦白情节减轻处罚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自首、立功是我国《刑法》中减轻被告人惩罚的一些有利条件。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坦白也已经正式成为了减轻处罚的另一个条件。那么,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