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重综合治理;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三、工程质量事故是怎么分的?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简单的工程质量事故有建筑单位内部就能处理好,如果所谓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当地单位是必须要向国家质检管部门报告的,这样一来整个处理程序就会按照质量安全事故正式介入调查,不同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都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可以申请做鉴定,确定为旧伤的部分不需要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


·软件著作权抵押合同登记费用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现在很多人都申请了软件著作权,......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合伙企业是比较普遍的,对于合伙企业法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分红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出嫁女征地补偿案包括什么内容?
      对于征地补偿的一些相关标准,尤其是个别的地区不太了解出嫁女征地标准的内容,所以我们认为今天有必要给您讲解一下,出嫁女征地补偿案包括什么内容?......


·农村宅基地房儿子继承可以吗?
      农村宅基地房儿子继承可以吗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时候还有进行民事赔偿,一般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案件中会附带民事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


·裁员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
      裁员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 哪些是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


·监视居住过后还会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过后还会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