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征收土地补偿以什么为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以什么为标准征收土地补偿以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公告为标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征地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毕竟关系到大家以后的生活质量,不同的土地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不过国家规定,征地的补偿标准不可以低于没有征地之前,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低于,当地的政府必须要是适当的进行调高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一、民法典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


·离婚该怎么出具店铺财产明细?
      离婚该怎么出具店铺财产明细?离婚该怎么出具店铺财产明细?在离婚时出具明细需要将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登记情况以及出资证明,同时也是需要资产账户......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房价的规定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房价的规定是什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房价的规定是按照具体的地方经济来进行一个判断,因为不同的地方它的房价都是有一定的......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一、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一、借钱未还抵押车辆被抢走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存在较多风险,所以很多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将抵押物抵押给担保公司才愿意......


·一、对于与工伤认定 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于与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对于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员工及其亲属可以向法院进行再次申诉,或者与单位进行友好的沟......


·一般夫妻离婚可以撤销吗?
      一般夫妻离婚可以撤销吗?1、对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


·交通事故官司让保险公司出面么?
      现在大部分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子购买商业保险,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赔偿范围内进行理赔。可是有时候......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