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一、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可以聘请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参与犯罪数额的鉴定,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已经销售出去的销售金额的计算,往往是以已经查清的具体销售金额为准,并以此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而对于制造、储存、运输或者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由于标准适用不统一及实践中普遍出现的认定难等问题,司法困惑较大。而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标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的罪与非罪、罪重罪轻等重大问题,所以对其适用的确定性亟需进一步统一明确。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
  
  
  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体工商者,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假冒专利罪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 (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邻接权、非法复制、出版、制作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音、录像、计算机软件、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7、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商标或者是商业机密等都属于知识产权,任何知识产权案件的量刑,都是根据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来加以确定的,若是司法机关在审核案件时,不能很明确的认定犯罪的数额,此时无疑是会影响量刑的,给出在审核的过程之中,需要确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实施后损失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


·犯罪未遂未造成后果可以从轻处罚吗?
      犯罪未遂未造成后果可以从轻处罚吗?是可以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1、由有关组织指定;2、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


·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


·公务员法加班有加班的费吗?
      公务员法加班有加班的费吗?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不适用《劳动法》。公务员有专门的《公务员法》。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专门法优于一般法适用,新法......


·2023民法总则全文关于自然人的规定
      民法总则全文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全文关于自然人的规定第一节 民......


·续展中的商标做许可备案吗
      续展中的商标做许可备案吗商标授权使用的时间不能超过商标的有效期,商标到期办理了续展,许可使用也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土地承包是一个广为人熟知的话题了,特别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农民来说,若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经常处处碰壁,可谓......


·监护人信息写的是什么?
      监护人信息写的是什么?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