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一般无需缴费。
   二、质押约定的条件成就后,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股权质押提供7样材料;质押约定的条件成就后,股权转让需要提交至少14份材料呢。如果需要进行股权质押,建议在股权质押提交材料前自己或者委托专业人员作必要的尽职调查然后制定相适应的文本较好,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母亲怎样才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哪些具体方面
      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都会争夺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母亲怎样才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对于母亲有着......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一、厦门清明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目前厦门汽车票的预售时间在10天左右,所以要买清明节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天左右买,这......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一、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


·违法建筑被违法拆除或毁损,其建造人或管理人请求保护建筑材料的所有权的,应予支持
      对违法建筑的确认和处理,只能由有权的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进行。任何公民、法人以违章建筑不合法为由,故意拆除、毁损违章建筑是违法的......


·被继承人先死于父母的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先死于父母的如何处理?被继承人先死于父母的处理方式是遗嘱当中确定的继承的那个部分算作本人的财产来进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


·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内容: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


·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
      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一、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条件是什么(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


·无效婚姻的后果都是怎样的
      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是否无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并且通常有权认定婚姻无效的只有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那一旦男女......


·判离婚无钱赔偿怎么办?
      判离婚无钱赔偿怎么办?可以由双方协商支付补偿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