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

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怎么办?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的话,这毕竟严重,作为持卡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将自己的这个欠款办理“停息挂账”,可以与银行协商,签订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个性化还款协议,目前最长的可以分5年进行偿还,在这期间,银行将不会再收取你的利息或者是减免大部分的利息。1、账单分期还款:信用卡最高支持24期的账单分期,那么用户将自己的账单分期后便可合理的解决自己当下的资金压力,账单分期虽然会收取一定的分期手续费,但是平摊到每个月也缓解了用户一次性拿出很多钱的经济压力。2、最低还款: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度一般是账单的10%,并且用户只要在还款日之前归还了最低还款,则视为正常还款,因此用户可以在还款日到来之时进行最低还款,以免导致自己信用卡逾期。3、向家人进行周转:如果用户实在还不上信用卡,可先向家人进行周转,毕竟信用卡逾期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用户需要先保证自己的信用卡不会逾期。二、信用卡逾期不还面临哪些法律后果?1、利息、滞纳金接踵而至信用卡还不上款,卡友将不再享受免息期,从消费的那天开始按日收0.05%的利息,按月复利计算。不仅如此,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滞纳金也是免不了的。2、个人信用记录有污点超过银行的宽限期(2-3天)未还款,你的信用记录就会有污点。有了信用污点,申请贷款的额度不仅低、利率还高。3、恶意透支面临判刑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3个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综上所述,现在使用信用卡是很普遍的事情,夫妻一方使用信用卡欠款数额很大的,也不能逾期,一时难以偿还的话,可以和银行协商解决,办理一个分期还款。通常情况下,只要不延期三个月以上,并且数额巨大的,银行方面不会启动诉讼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不是申报,是享受。工伤发生后你交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出来后严重的做劳动能力鉴定,鉴......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劳......


·涉嫌盗窃罪不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涉嫌盗窃罪不批捕条件是什么?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1、不可抗力行......


·什么是投标有效期
      什么是投标有效期一、什么是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受贿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受贿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受贿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抽查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
      抽查醉驾抽血高还是吹气高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但是这要看酒后多长时间检测的,时间短的话,呼气式酒精检测比抽血检测含量高。过有一段时间......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哪个好
      夫妻要是想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此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离婚的方式。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实践中,到底协......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


·拒交社会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拒交社会抚养费后果是什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