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二、认定程序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有3条途径可走: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的注册商标范围要广很多,有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就是驰名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扩大一些,那么可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认定你就是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新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叫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那得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有了这么个途径,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也是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注册商标的,那么在注册商标时也是需要向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的,如果在注册完毕后任何的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可以随意的使用他人的商标,如果未经允许就随意的使用并造成了经济损害后,侵权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少了证件怎么拿出误工费
      少了证件怎么拿出误工费确定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误工时间,一是受害人的经济收入状况。(一)关于误工时间。误工费分为非持续性与持续性两种。非持续......


·民事诉讼受理后开庭时间一般多久
      一,民事诉讼受理后开庭时间一般多久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提供转让新政策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


·关于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话一般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来鉴定民事纠纷中的一些问题,司法鉴定的话能够让事件得到更加真实的还原,可是还有很多人对司法鉴定并......


·对公安民警超期羁押的处理是什么?
      对公安民警超期羁押的处理是什么?对公安民警超期羁押的处理是进行警告,故意超期羁押者可判7年,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时刻在关注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在工作状态下受伤则属于......


·股权重组与资产重组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1.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


·一、赠与的公证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一、赠与的公证遗嘱有效期是多久?永久性的;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怎样的1)甲乙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一、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是包含在内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注册认缴,时间年限一般不会太长,在10年左右比较常见,100万注册资本代表承担的有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