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到底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

到底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 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二)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 , 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 , 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三)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 , 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五)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 , 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 销售处理商品时 , 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八)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 ,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九) 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二、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针对一些商业促销广告中严重存在的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追究法律责任。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见本书附录),消费者还可依照《消法》第四十九条,向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索取加倍赔偿。其实消费者平时购完物之后一定要注意商家给自己打印的小票,最好养成随时核对的习惯,因为我们购买商品时所看到的那些比较明显的价格标识,可能就是商家所采用的一种诱导性的做法。对于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我们绝对要零容忍,当时就应高要求商家予以解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于笔迹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应该怎么办?
      一、对于笔迹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应该怎么办?对于笔迹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应该提出异议,再次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笔迹可以继续......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


·微信上威胁要杀人怎么办
      受到他人微信威胁要及时报警,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


·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
      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一、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猝死,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关于劳动者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阳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我国对于不同的犯罪制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某一些犯罪的量刑标准也会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抢夺罪就属于这样的犯罪,会因为犯罪地的不同......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当代社会,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国家切实保障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劳动者的权益更要重点进行维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


·侵犯名誉权原被告证据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原被告证据有哪些?1、被侵犯名誉权原被告证据有哪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等。2......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


·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