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率上限的新规定是什么
1、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再融资。原本的规定只要求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但这次讨论稿增加了对质押集中度的要求,未来可能对在途合约造成影响。
2、金融机构和类金额机构、资管产品不得作为融资人。此前的规定并未对融资人的主体类型作出明确限制,而这次讨论稿强调资金融入方为参与实体的企业与个人,资管产品不得作为融资人,这也直接禁止了资管计划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加杠杠。
3、资管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单只股票的融资额与数量分别不能超过产品规模和股票数量的30%。
二、什么是股票质押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三、股票质押率上限的计算
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都是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也影响股市的经济走向,因此,了解国家的新政策新法规可以判断出股市的一些细微走向,更重要的就是能让自己获得更多收益。以上就是对“股票质押率上限的新规定”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390条)(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非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如下: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
·刑事强制措施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部门有的时候会在一些前提下强制拘役,管制当事人,刑事拘留的最长的时间是37天,如果没有做出变更,或者不放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
·辞职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合同,或者劳动者辞职,与用人单位不在有联系,那么有关劳动者的该如何缴纳社保呢?那么辞职如何自己缴......
·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国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从古时起,常常听见人说过的一句话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真实写照。......
·铝材购销合同范本,怎样订立该购销合同
铝材购销合同范本,怎样订立该购销合同铝材购销合同范本供方: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供方......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
·国家赔偿如何分类?
国家赔偿如何分类?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 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债务关系之后,债务是否可以被免除?如果债务可以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呢,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有什么影响呢......
·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一、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需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