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一、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不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程序,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后,随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的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在精神紧张、压力倍增之下,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利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改善,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侦查阶段,律师也可以直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二、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有哪些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为确保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作了相应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了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关情况。
  
  三是了解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已被羁押的期限。
  
  四是了解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有无刑讯逼供、骗供、诱供和变相拘禁等违法行为。
  
  依据会见时所了解的内容,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提供咨询。指就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实体法问题、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问题等提供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涉嫌犯罪,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代为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如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犯罪嫌疑人申请要求解除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可以有律师的参与,并且在不同的阶段,律师需要履行的职责都是存在着差异的,对于刑事犯罪主体,侦查阶段若是就已经聘任了律师的,此时并不能让其为自己书写辩护词,而是只能通过会见等的方式,使得律师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房租合同到期后如果要续租的话最好是重新签合同,租赁合同到期一般由租赁房和承租方共同签约一份新的租赁合同,内......


·纠纷中打伤警察要赔钱吗?
      纠纷中打伤警察要赔钱吗?一、纠纷中打伤警察要赔钱吗?打伤警察肯定是要赔钱的,可委托代理人协调,需赔多少暂不能确定。二、赔偿范围医疗费......


·强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强奸罪既遂的判刑,要具体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非吸批捕后取保流程是怎样的
      一、非吸批捕后取保流程是怎样的非吸批捕后取保流程: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决定→执行,由亲属或者律师直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就可以了,被羁押的犯......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


·一、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1、《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


·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哪些?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将发行债券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发行债券的成本较高,但是比较容易获得资金......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