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


  一、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在诉讼中所起草的和解条款与协议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
  
  
  第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有时候,在合同没有准备好之前,合同相对方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第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1、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2、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3、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4、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5、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6、引述语的书写。引述语是指那些放在合同主要内容前面的“鉴于”条款。书写这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通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的。这样,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署、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问题。
  
  
  7、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参照《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撰写租赁合同时列出下面这些标题词:引述语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8、在撰写每一段落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9、随时记下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另外,将对方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查对。
  
  
  10、除非是为了更清晰地说明问题,一般不要在合同中重复陈述某个内容。将一个问题来回地说很容易让人模棱两可。如果将一个概念重复地解释,理解起来就更有困难。如果通过一个例子来阐明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或规则时,一定要考虑到其所有的含义、这个例子的准确性以及它和概念的相符性。
  
  
  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传统合同法上的八大条款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条的规定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综上所述,一般个人起草的合同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最好委托专业的合同方面的律师来提供对应的帮助,合同的具体内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不然订立的合同内容很有可能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遗忘物和遗失物,您对于这两个概念可能比较了解,但是如果放在一起就有可能分不清了,容易混淆了。遗忘物和遗失物法律中也是有......


·合同法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
      合同法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都会签订相关的免责条款来免除自身的一些义务,但是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有效地,有......


·逼迫的婚姻被负面逼迫的婚姻是否有效
      有些人年龄比较大了,自己没有着急终身大事,但父母却在着急,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那种被父母逼迫去相亲,甚至还有被父母逼迫去结婚的情况。那实践......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


·融资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WTO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来我国进行投资建厂,那么这其中就包含了融资公司,在我国许多企业和公司当中,融资公司是什......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
      如何算股东的出资比例?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


·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从《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来看,其实并不算苛刻,而现实中也只有双方都满足了条件的,那么才会予以结婚登记,让双方成为合法的夫妻......


·年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春节过后,您都恢复了上班上学的正常生活,很多人也趁春节假期后找到了新的工作,目前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天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标准与上年相比有什......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关于这一措施,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作出鉴定,每个部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对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


·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一、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拿不到,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这类情况,在宣判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暂缓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