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吗?
  
  
  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可以知道,股东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增资程序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
  
  
  1、增加股份金额,简称扩大资本,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
  
  
  2、增加股份总数,简称增发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增加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这种发行新股的方式不受公司原资本总额所限。当然公司可以既增发新股,又扩大股本,即上述两种方式并行采用。
  
  
  3、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任何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若是找到了投资者或者是融资方,此时增资的方案也已经获得了大多数股东的同意,此时就是可以启动融资程序的。根据规定,公司在增资之后,是需要指派法定代表人等民事主体,到税务局办理纳税手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
      ?怀孕女职工被逼辞职如何处理?因怀孕检查请假被辞退可以向上级劳动主管部门要求继续的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一、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


·员工在到企业工作之前,企业一般都会和职工签订入职协议来约束双
      员工在到企业工作之前,企业一般都会和职工签订入职协议来约束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样,个体的商户也会招聘员工,也会签订个体户员工......


·一、老婆犯重婚罪怎么解除原有的婚姻?
      一、老婆犯重婚罪怎么解除原有的婚姻?可以通过起诉跟老婆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具体的起诉方法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刑事法院判决了老婆的重......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的财产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


·票据期限怎么计算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时效。以下是票据期限的计算方法:(1)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


·企业单位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赔偿?
      企业单位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赔偿?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地少人多,为了更合理的利用土地,也为了加速城镇化的步伐,拆迁是一条必经之路。许多企业面临着拆......


·交通肇事骨折伤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一、交通肇事骨折伤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伤残鉴定申请不是向法院申请的,而是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申请以后符合条件正式受理的,马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