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多少离婚对方出轨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五十万元左右,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1、离婚后一年内。被婚内出轨的一方再起诉赔偿时,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2、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即夫妻俩协议离婚,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即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出轨的一方起诉离婚,即出轨的一方为原先起诉离婚的原告,通俗地讲,就是“恶人先告状”。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未出轨的一方即被告,被告并不同意离婚也没提起损害请求的,但是后面发现对方有婚内出轨的,即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另外,同样作为被告期间,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进行调解不成的,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未出轨的一方起诉离婚,并要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得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没有提该要求,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最后,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并要起诉主张赔偿时,一定要确定先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的损害赔偿要求,并且注意起诉的时间,否则的话将很难复活该权利。不过,因为主张对方婚内出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婚内出轨的行为是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请求的,但是任何人在提出赔偿请求的同时,必须要拿出对方确实是由出轨事实的证据,并且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最后赔偿数额法院会根据需要支付离婚赔偿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判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电子眼违章没扣分怎么交罚金?
      电子眼违章没扣分怎么交罚金?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只有两种情况需要去学习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


·黑户可以坐飞机出国吗
      黑户可不可以坐飞机和火车要分情况。如果是银行列入黑名单了,消费不受影响的,可以乘坐高铁,飞机,出国旅游等等都是可以的;如果是被法院列入诚信黑......


·你知道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多少
      你知道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多少吗?在生活中,相信人们对“豆腐渣”工程并不陌生。究其原因,无非是某些商家、产家为了追求片面的效益而放弃了......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二、债权转让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三、债权转让时效;......


·土地使用权抵押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2、抵押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明;3、有关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4、抵押物上的建筑物及其......


·全职妈妈争不到抚养权怎么办
      一,全职妈妈争不到抚养权怎么办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交通事故误工费要的材料
      交通事故误工费要的材料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


·抢夺罪条文有哪些,携带凶器抢夺如何认定?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对抢夺罪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你知道法律上有关抢夺罪的条文是怎样规定的吗,如果携带凶器抢夺又该如何认......


·谁能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谁能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


·合伙企业解散司法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司法程序是什么?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