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劳动仲裁与诉讼来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的适用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劳动仲裁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按规定盗窃罪有单位犯罪吗?
      在具体实际中,盗窃罪是最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从其行为特征和目的来看,犯罪人实施的盗窃行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需要,而窃取他人财富,那么,如果因......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要想认定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必须要看是否存在着夫妻共同的签......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


·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入股人)只需......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一、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时下,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那么,找代驾司机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


·如何规避融资租赁公司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经商形式,和传统的租赁不同,融资租赁是在中国银监会和主管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批准和支持下可以开展的一种对外资企业、......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早已不满足于国内发展,纷纷进行跨国并购。要想成功并购,我国企业务必全面分析企业跨国......


·招摇撞骗的危害后果有哪些?
      招摇撞骗的危害后果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


·应工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
      应工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


·一、开发商不网签的原因是什么?
      一、开发商不网签的原因是什么?开发商不能网签,流程上肯定是有问题的,其主要可能有以下2个原因:1、开发商5证不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