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死人笔迹怎么鉴定?

一、法律规定死人笔迹怎么鉴定?
  
  按实际情况,工作笔记可以作为加班记录证据提交,以证明加班的事实,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所以具体能否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笔迹鉴定的文件物证
  
  所谓文件一般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工作生活交往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在物证技术领域内,文件被赋于了更加广泛的内涵:即指载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的各种书面材料。为了进一步认识物证技术中所谓"文件" ,这里从不同角度将文件划分为若干个种类:
  
  按制作方法不同可将其分为书写文件、印刷文件以及它们的复制品;按表现形式不同可分为文字材料、表格、图画和照片等;按用途不同可分为证件、公文、信函、书刊、报纸、契据、货币及各种票证;按载体材质不同还可分为普通材质文件和特殊材质文件,普通材质文件是指由专用于书写、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特殊材质文件是指用非专用于书写、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如案件中常会遇到的用木棍、砖头、锐器等在建筑物体、地面、树木等客体上刻写印制的文字图形等。
  
  文件不仅种类繁多而且用途也非常广泛,它广泛的应用于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国家乃至国与国的交往中。正由于此,它常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常常与各种案件发生联系,从而成为文件检验的对象:文件物证。
  
  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的物质属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作为书证的文件使用时一般不需要检验,只须对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只有在对书证物质属性发生怀疑或是书证内容无法辩认时才需要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如怀疑其被篡改伪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时。这时该书证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证了,它同时也具有了物证的属性。作为物证的文件大多也具有书证的性质,如反动标语、反动传单以及被篡改伪造的票据等, 其内容所能说明的属于书证,其物质特性证明的则属于物证。而文件检验技术检验鉴定的只是其物质属性的哪一部分,属于书证的哪部分内容不应涉及。对于物证的文件一般都要运用专门的知识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验鉴定,以达到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死人的笔迹也是可以鉴定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可以进行,而且这种鉴定也是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在找寻死者生前笔记的时候也是一定要真实有效,这样做出来的笔迹才算是合理、合法,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公司在运营的时候如果内部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公司的相关高层管理人员,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律允许的范......


·合同无效退款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无效退款违约金有效吗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并不属于在合同无效情况下的有效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处于无效合同的话,那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等规定也......


·婚姻诈骗罪判刑的是多久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社会公民双方斗殴如何处理?
      公民在斗殴之前往往都是因为小事的摩擦难以控制情绪才发生的,在难以调解并且事态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只能寻求法律机关的帮助,而在处理斗殴事件的时候......


·上海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上海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总有一方承担事故责任或者双方都承担事故责任。双方解决交通事故,落实赔偿问题就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来的。相关法律对交通......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
      离婚再登记需要离婚证么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


·债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过诉讼时效如何救济
      当您的债权成立时,不管您是否会就该债权发生纠纷,该债权的时效基本就存在了、确定了。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如果在实践中,债......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说所有的矛盾在您向执法机关报案以后就会提起诉讼。毕竟侦办庭审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我国刑事诉......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行贿的判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的判刑标准怎么规定的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