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鉴定的要素有哪些?

工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鉴定的要素有哪些?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在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只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而不涉及到刑事责任,所以可以直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一般处赔偿并罚款,但如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也可以根据涉案金额大小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间接占有遗失物该怎么处理?
      从小学校就教我们拾金不昧,但如果是付出代价通过买的方式占有了不知情当事人的遗失物又该怎么办呢。间接占有遗失物有个很重要的前提问题就是所占有遗......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


·一些用人单位在忙的时候会大幅度招聘劳动者,而在不忙的时候便会
      一些用人单位在忙的时候会大幅度招聘劳动者,而在不忙的时候便会辞退一些员工。对于员工来说,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了要怎么办?不管是什么案件,当事人......


·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责任就是各一半的责任吗
      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责任就是各一半的责任吗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责任就是各一半的责任吗事实上,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如......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一、饮酒驾车怎么处罚(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


·祖母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行吗?
      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不管是协商一致离婚,还是通过起诉离婚,都要面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如果双方存在意见分歧,法院会将抚......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停工,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留薪,是指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


·起诉后别人欠钱不还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
      起诉后别人欠钱不还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
      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
      法院立案后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办当双方不幸发生冲突,无法互相协商解决只能诉诸法院,在法院立案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法院......


·职务侵占罪与经济纠纷分别是什么意思?
      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罪名,而经济纠纷则属于民事纠纷,但是这两者存在一些联系,因为在实践中有些人把经济纠纷认定成了职务侵占罪。所以,我们在下文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