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二、裁决程序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协调”程序简便灵活,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2)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裁决程序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国家为了更好的补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规定了征收土地后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款的,那么在计算征地补偿款时会按照土地的具体面积和当地政策决定的,如果在进行征地补偿程序上出现了任何的违规行为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征收部门进行投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资不抵债且不能改变这一现状时,就有申请破产的必要。因为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公司所欠的债务会越来......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喝酒抽烟,有的人喝了酒后照样开车,交警判定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喝酒抽烟,有的人喝了酒后照样开车,交警判定酒驾的程度,主要是参考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一般情况下,通过现场呼气测试就能测出......


·如果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经常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无论是那种性质的单位,只要是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企业侵犯了......


·民法属于特别法人的的有哪些?
      民法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


·工伤认定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从事冶炼、产品加工等行业的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一旦遭遇人身伤害,职工可以请单位或者本人提出工伤认定。为了规范工伤认......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调解民事诉讼回避民事诉讼证据民事送达两审终审制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


·宣城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如何查询?
      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相信您应该都比较清楚,同时也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是目前关注的焦点。但是,五险一金查询可以在哪里查,有哪些方法,可......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


·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
      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


·一、威海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威海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一、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第一次被酒驾,测出来的是37mg会受到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