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金额达到多少算受贿?

一、法律规定金额达到多少算受贿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贿赂罪的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三、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
  
  ②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3、犯罪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
  
  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受贿一般都是必须要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才能以此罪名来进行处罚,不同的金额所处罚的标准就会不一样,执法人员在处罚这类型人员的时候不仅要单位受到处罚,而且还要让当事人受到法律的处罚,这样才能给违法者一个教训。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在出院后的三个月内做,对于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没有导致很严重的伤残的,此时可以不做鉴定,但......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


·逮捕后羁押规定是多久?
      一、逮捕后羁押规定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我国立法机关意识到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故而制定了公司法,并在不久之后,处于让更多的人能够......


·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效力?通常合同里都牵涉到双方很多利益,如果合同解除了,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都失效了,所以若要解除合同......


·销售伪劣商品不知情的情况会如何处罚?
      销售伪劣商品不知情的情况会如何处罚?如果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骗等完全客观原因......


·诉讼离婚 抚养费该怎么判
      有的夫妻因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无法协商一致,因而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此时......


·上市公司法人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条件是什么?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1、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乘以(1+征收率)乘以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
      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所以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经间接得到利益.因为儿女成年,如果已经参加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