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一、股权质押登记一定要先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吗
  股票出质并不要求先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不登记是否有效力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三、股权质押登记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归工商注册窗口办理!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3)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注:
  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出质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了对于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的答案,对于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必强制进行工证,当有些情况则必须通过公证,我们还未您介绍了股权质押登记的需要提交的材料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葫芦岛离婚房产更名需要多少钱?
      在我国葫芦岛离婚房产更名需要多少钱?(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


·劳动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劳动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吗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新的身份证,拿到新的身份证后,再到当地的车管所补办驾驶证。如果急着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监事有风险吗?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的义务和责任:(1)......


·个人取得合同违约金交税吗?
      个人取得合同违约金交税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应税所得包括以下11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租赁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要是实际购买房屋的话,此时也是要求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合同,这不仅可以约束当事人的行为,同时日后办理备案登......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离婚后财产分割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原因、事实与理由等。离婚是指夫妻双......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公司法》规定。具体回答如下:1、公司更改名称不涉及产权......


·在我国规定企业买房子交什么税?
      在我国规定企业买房子交什么税?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屋应交的税种有:在购房时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后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1、契税:契税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