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六十三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最后一项程序就是进行赔偿,然后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调解。如果双方在商议赔偿部分的时候,各持己见久久商议不下的话。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要求法院对赔偿进行判决,最后执行法院的相关判决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库征地的,为该水库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给拆迁费......


·一、新婚姻法规定老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新婚姻法规定老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老年人离婚的财产分割,总体来说与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最高......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该怎么做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定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多少,其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么合同到......


·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一、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这个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的子......


·怎么订立公证遗嘱
      怎么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


·2023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
      ?一、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母亲哺乳期遗弃小孩的行为
      我们经常说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是伟大的,但是这个世界上仍然有很多狠心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遗弃,这种遗弃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母亲遗弃孩子本......


·货到付款不要了可以起诉吗
      货到付款不要了可以起诉吗可以的。无原因拒收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受人有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并接收货物......


·一、湖南交通事故出院后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湖南交通事故出院后误工费如何计算?湖南交通事故出院后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处理办法每个地方省市都是不同,大多地方的就是实物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也就是按照人口、房子面积来......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起诉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