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五险一金是哪些?

五险一金是哪些“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二、企业少缴社保影响退休是否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规定将此类社保争议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由于退休年龄到达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不能再为参保人员办理补缴养老金的手续,由此造成退休人员无法办理退休的,可追究单位的赔偿责任。但是,劳动者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受其工作年限、退休时间、缴费金额、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难以精确界定。基于养老保险管理的特殊性,社保争议中,劳动者的举证极限只能证明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确切发生,至于损失的具体金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进行核算,不能苛责当事人精确举证,应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按照目前有的判例来看,法院一般会参照当地市退休职工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按照法定退休年龄后平均寿命,一次性酌定给予赔偿的金额。有些人认为五险一金就是社保,但其实五险才能与社保划上等号,而一金则是单独的。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共同承担的,所以每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里面,单位都会代扣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而劳动者承担的主要就是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用、失业保险费以及公积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判缓刑......


·民事诉讼需要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需要证据的类型有哪些?一、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


·一、租店面违约找哪个部门起诉?
      一、租店面违约找哪个部门起诉?租店面违约找合同履行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离婚确定小孩抚养权是一方面的,但不能因为一方抚养了小孩,另一方就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支付方法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诈骗会被量刑,这是由于如果存在合同诈骗,构成犯罪,即使案发前已归......


·一、醉驾认定多久下结果?
      一、醉驾认定多久下结果?《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


·残疾赔偿金年限如何计算
      ?一、残疾赔偿金年限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通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与赔偿问题,因此往往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那么究竟合同赔偿条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