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产证的特点包括了什么作为证书之一种

房产证的特点包括了什么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注意事项?一是要明晰产权,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以前对此就有清楚判断。弄清房屋的产权是共有关系还是赠送关系还是继承关系等。二是要鉴别房产证的真伪,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三是要警惕重复抵押,购房时要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果开发商或者卖家所售房屋存在抵押,要谨慎购房或者先把抵押解除后再购买。房产证现在应该是不动产权证,是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为一体的一种书面凭证,证明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所有人,对特定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若是房屋属于共有的,则所有权人就是多个,他们可以是对房屋按份共有,也可能是属于共同共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我们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的快的,所以说各地区难免会有征地方面的现象发生,对于征地我们您都知道肯定是有......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
      一、工伤认定是行政许可吗?工伤认定属于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之上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


·公司法清算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清算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公司如果发生破产,问题是需要及时进行清算的,当然公司清算的话,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


·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
      一、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


·法律规定合同具有什么的特征
      合同具有什么的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四个: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从合同的主体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第二......


·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1)退回补充侦的原因可能是侦查机关(部门)......


·专利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权吗
      专利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权吗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欠钱不还官司打赢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钱不还官司打赢人找不到怎么办?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一般为不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


·二审被告缺席会怎么判?
      二审被告缺席会怎么判?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