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网上通缉是批捕吗?

一、法律规定网上通缉是批捕吗?
  
  不是批捕;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二、批捕在逃没有抓人是否可以网上通缉?
  
  可以,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
  
  三、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四、在侦查阶段发布通缉令有什么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实践中,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关系任务的省、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相互抄发通缉令,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2、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网上通缉不同于批捕,批捕的范围更广一些,对于在逃的犯罪人员或者是可疑的犯罪人员,执法人员就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抓捕,这也是为了让犯罪人员可以更快的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应该怎样办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应该怎样办理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是什么?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是什么?一、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规......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后,即使诉前申请了,三十天内不立案,保全自动撤销。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你如果不起诉,法......


·夫妻的共同财产都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财产都包括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开发商提前销售的,此时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行。那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或许很多......


·酒驾逃逸未撞人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公司如何合并内外账
      企业的内外账合并,特别在合并的期初,并不是简单的内外相加或者全部采用内帐的数据,而是业务流和资金流的重塑。进行两帐合并:一.帐务改由公司人员......


·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有哪些许可范围?作为公司基本证件之一的营业执照,其上面简明扼要的展示了我们公司的很多重要的基本信息,其中就包括我们......


·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
      一、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从开始到完成买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有:①缴纳定金。②交首付款,签买卖合同。③办理购房贷款,交纳相关费用......


·调购房合同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建议复印件可以多带几份,以备不时之需。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