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无证驾驶累犯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三、无证驾驶是如何认定的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对于没有获得驾驶证,或者是虽然已经通过了驾校的考核,但是却没有随身将驾驶证带在身上的,此时就有可能会构成无证驾驶。驾驶员在被多次发现无证驾驶之后,就会被认定为是累犯,此时公安机关在处理此交通违章行为时,有可能会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到期总公司怎么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到期总公司怎么处理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


·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还是应该平均分割
      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


·注册资本非专利无形资产如何计算?
      注册资本非专利无形资产如何计算?公司法中规定:货币出资不能低于总注册资本的30%,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不能高于70%。在实际中,可以两种方式,一种由股......


·不保护夫妻非法虚假债务是吗?
      不保护夫妻非法虚假债务是吗?根据2月28日公布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


·开设赌博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您都知道赌博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有的赌博甚至会触犯刑法,那么什么样的赌博才能构成犯罪。在新刑法中,构成赌博罪,至少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


·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有谁抚养孩子?
      一、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有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继父母、养父母、祖父......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有些是因为过失,但是有些确实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有些是因为过失,但是有些确实故意的,就比如行为人在驾驶之前喝了酒,我们知道,酒里面是有酒精的,喝了酒的人,头......


·离婚户口没迁出如何办理登记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