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售假处罚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售假处罚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售假处罚标准的规定是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会按照刑事法律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可能有些小的商店会贩卖一些假的物品。当然在大超市的话也有可能会存在,只不过数量上相对来说比较少,因为毕竟偏远地区不会引起一些重大的影响,只要发现了这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向工商部门来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一、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离婚财产的分割,而继承的话只能够继承其中一方的财产,实际上很多状况之下,离......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怎么理赔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恶意占有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贪......


·合同有哪些情形不适用继续履行
      哪些情形不适用继续履行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处理吗?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处理吗?不会竞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裁定吗?
      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裁定吗?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裁定,毕竟是属于犯罪行为,应当由法院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多少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应当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