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女方未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同样是可以上户口的。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人生孩子构成重婚罪,和别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子女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二、非婚生子女需交纳社会抚养费以北京为例,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综上所述,对于非婚生子是和婚生子同等待遇的,所以仍然可以上户口,但是出现非婚生子的情况,那么一方就属于重婚罪的行为,在法律规定上是会承担相应的离婚赔偿的,而对于非婚生子女享受到额待遇从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软件知识产权纠纷之后,我国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的重视,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并不能在短......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一、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


·最长诉讼时效的中止期限是多久?
      最长诉讼时效的中止期限是多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转正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转正后可以辞退员工吗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过失性辞退企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怎么判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


·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的,即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


·二审收到传票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二审收到传票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二审收到传票到开庭需要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案件审理结束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


·疫情期间借呗可以延迟还款吗?
      疫情期间借呗可以延迟还款吗?借款人属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