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在于: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结果犯。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贷款诈骗与违法发放贷款罪是相对应的犯罪行为,不法分子在从事贷款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就存在着银行的内部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双方存在私下交易的违法行为应当从严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驾照多久可以上高速
      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在一年内副驾驶需要坐一个有3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交通事故3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3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1、断三根肋骨有可能是十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


·2023年国家赔偿完多久拿到?
      国家赔偿完多久拿到?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就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


·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一、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遗嘱时需要什么人在场,不同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的要求不同。比如继承法第十七......


·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较短航......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一、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之后又再次犯罪被判刑的话,则此时就会构成累犯,而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不同类型的累犯有不一样......


·核名时股东类型填写是怎么规定的
      核名时股东类型填写是怎么规定的?股东类型根据各位股东的实际情况填写,股东的类型大概就是以下几种: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