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怎么处罚?
6.nj64.com 姜春律师
利用微信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怎么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利用微信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况在目前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涉及到虚假信息以及诈骗信息等,可以对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我国法律上对侵犯他人名誉要的判决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法人一个月可变更2次吗
法人一个月可变更2次,对于变更次数和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法人组织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代为履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虽然男女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要是涉及到离婚的话,则具体的方式就包括了两种,也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自......
·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
·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审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判之后,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能够上诉呢?要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又是怎样进行上诉的?关于离婚案件......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没有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
·人身意外保险最新赔偿项目有哪些
意外保险赔偿项目有:意外保险赔偿项目一般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等。赔偿金的额度则......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质量永远是建筑等工程的最重要因素。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对于工程施工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话一般都是自动顺延至产期结束的,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直接终止合同是违法......
·百色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
百色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