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
6.nj64.com 姜春律师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二、死刑复核的程序简单概述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 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 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 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5.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 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 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 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报请复核方式特殊。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而审判监督程序可以越级申诉。综上所述,对于贩毒的行为严重的情况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危害,同时也给社会的治安秩序造成了影响,所以最高院对于已经判处死刑的嫌疑人,一般都会在七天内执行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冷饮费和高温费的区别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与员工福利相关的政策,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单位必须给职员发放高温费,有些地方......
·网络诈骗最新司法解释内容
网络现在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网络诈骗最新司法解释内容网络现在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很多人都比将离不开网络,在网络上进行聊天、购物等事情足不出户全部可以完成。就是......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成立公司成为十分常见的事。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的设立会有许多的要求,如需要有一定数额......
·什么是支票兑现,如何进行支票兑现
随着支票被越来越广泛的使
什么是支票兑现,如何进行支票兑现随着支票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人们的关注焦点也慢慢的集中到支票兑现这个问题上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什么......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多少钱?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院查清犯罪事实后会发起诉讼,法院按照程序展开审理,并做出判决。犯罪分子被处以有期徒刑的,按照规定要在监狱内执行,如......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话,其目的自然很明显了,这是为了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为自己多争取一些,不过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很不合理的,没有法律......
·诈骗二千万要坐几年牢
诈骗二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住所型监视居住规定是什么?
住所型监视居住规定是什么?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条件: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在生活中,人们之间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来约定相关事项,即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这已经是很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