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东西。那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二、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规定得准确、清晰、详实,否则,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且通过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难时,就可能产生缺失合同标的条款的情况。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因为双方对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3、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采用最直接的交易形式。例如,企业为了获取某项资产(如不动产、采矿权等),因交易税费过高及或法律对特定资产转让条件的限制,故将直接购买该资产的交易模式转化为收购股权等其他方式以获得该资产。此时,对合同标的的准确描述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合同中就不仅仅需要考虑对股权的描述,同时需要将该项资产作为核心内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若该资产出现一些与预想不符的情况时,购买人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购买合同。在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后,相信您此时都清楚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了吧。这其实就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说就是与合同标的物相对应的,但这里的标的往往指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眉山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人承包装修工程合法吗
      合法。按照资质条件要求准备人员和材料就可以了。条件都具备的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个人可以承包居家装修工程,但不可以承包需要报建的招投标装修......


·一、离婚干部财产申报规定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一、离婚干部财产申报规定需要履行什么义务?离婚干部财产申报规定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调查核实申报内......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改动?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文件中重要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每次修改都是根据实践中的诉讼困难来进行修订的,近二十......


·证明夫妻分居两年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那么证明夫妻分居两年......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


·可以扣分的。驾照在实习期内可以扣分。但提醒下
      可以扣分的。驾照在实习期内可以扣分。但提醒下,在实习期内记分满12分,驾照将被取消;B证及以上准驾车型驾照在实习期内记分满6分,实习期将被延长一......


·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很多时候离婚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造成的,但是离婚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有许多,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员工能否不续签根据《劳动合
      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员工能否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外地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外地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2、受理申请:户口......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一、再婚子女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一般地,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再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由个人所有。所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