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时间是多久?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时间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时间是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二、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第三百九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抗诉期在刑事法庭的判决书当中写的都非常的清楚,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部门不会不清楚。现如今,很少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提出抗诉的案例,这也正体现出了我国司法部门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当中的严谨性,从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庭,基本上很少存在着人为上的过错导致案件的错判。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于抗诉这些问题并不清楚,他们可能会担心判决书或裁定书下达之后而错过了这个抗诉期,但是实际上,刑事案件当中的抗诉是由检察机关来进行行使的权利,所以在判决书或裁定书当中都有着明确的抗诉期限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什么情形下采取数罪并罚
      在什么情形下采取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


·名誉权权包括哪些内容?
      名誉权权包括哪些内容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吗只要劳动者因工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除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及......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


·南宁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补偿2018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会如何判决?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即代表婚姻关系的结束,但父母和子女的亲情关系是永远也无法终结的,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要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实践中,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践中,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如下: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


·正常情况下交通责任认定书多久出
      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而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自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之后会向当事人下发交通事故责......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