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实现法律的规定却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因为无过错方往往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对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致使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成为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最大障碍。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应当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警惕发生在身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以上是对“离婚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后果,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应对”的分析,希望能对您提供帮助。总之,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加强防范意识,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树立平等处理夫妻财产的观念,警惕发生在身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同时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遇见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异常情况时,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在合法、有效的最大限度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一般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给一次机会让夫妻想清楚是否确定要解除关系,所有第一审的判决往往都是不准离婚并且在半年内不能再提出类似请求,如果在这半年内发现有私自转移财产的现象,在第二次开庭后可以拿出证据请求让对方少拿一些财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


·代位继承,可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A有儿子A1,A1有儿子A2。A1在A死亡前死亡,则A2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A的遗产。而转继承就......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即使是私人之间进行借款,表现的很随意,但此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应当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对借款合同的......


·法律援助条例内容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例内容是什么?一、法律援助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殊人士将享有法律援助的特殊待遇,以下便是2017年法律援助条例的......


·一、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在法定继......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


·一、涉嫌醉驾开庭当天拘留吗?
      一、涉嫌醉驾开庭当天拘留吗?醉驾一般不会是开庭当天拘留的,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