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三、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工资高于约定工资,而另一种则是约定工资高于实际工资。后者,多半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也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
      一、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可以多分,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一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法院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一方,适......


·赌博罪中赌资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赌博罪中赌资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办公场所的租赁成为办公的先决条件。但是,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办公场所的租赁成为办公的先决条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需要向承租单位提前退租,这时就需要撰写提前......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一、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在外地工伤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伤情程度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税务实名认证怎么办理
      税务实名认证需要办税人员前往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国税局)去办理。需要的资料: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公章。2、办税人员......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民法典》......


·一、人民警察工伤认定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一、人民警察工伤认定能得到多少赔偿金?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


·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怎么办?
      一、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怎么办?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的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交证据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怎样辨别?
      非法筹集资金是您都明白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但是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非法集资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且有人并不知道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如......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
      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