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要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二)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三)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现实中,不少人会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淆,但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一方重婚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重婚可以离婚吗?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


·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导致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可能面临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也是可能的。有的人被判缓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这个时候,经......


·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分公司章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会不断的成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独立出去的公司,它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所处的地位也不同,但......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者不分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者不分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有问题,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并且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在建设工程这一方面是绝不能有......


·贷款诈骗罪多少钱立案?
      相信您都很清楚诈骗罪了,就是以违法的手段去欺骗他人的财物,非法的占有他人的财物,而贷款诈骗罪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贷款诈骗罪的所诈骗的金额相对于......


·打官司要钱吗
      打官司要钱吗,打官司要出哪些钱一、打官司要钱吗如果公民打官司,一般情况下是要缴纳诉讼费的,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还要支付律师费,因此打官司是......


·离婚投资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投资财产分割吗?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1、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若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