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犯罪中止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条件都包括了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一旦成立犯罪中止,那么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那么严重。此时,若没有造成什么损害的话,那么应当对行为人免除处罚。即使中止行为有造成损害的,此时也应当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另外,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在实行犯罪之前和之后,其实都是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并非是在犯罪着手之后才有可能成立中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


·写离婚协议书赔偿条款有哪些内容?
      写离婚协议书赔偿条款有哪些内容?一、写离婚协议书赔偿条款有哪些内容?离婚协议书中的赔偿条款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原则上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就算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1、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但不是说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如果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那么具体如何分配还要经......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1、财产保全是要提供相应担保才能确保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应担保即可。2、可以由你朋友委托......


·仲裁工伤待遇时退休怎么办?
      仲裁工伤待遇时退休怎么办?按照工伤发生时计算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主体1、参加了工伤保险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经......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法享有对土地享有占用、收益、利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但是前提要按照法定......


·一、代通知金与赔偿金能否兼得?
      一、代通知金与赔偿金能否兼得?一般是不可以的。我国的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障。用人单位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者......


·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法律修改了吗?
      一、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法律修改了吗?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相关法律并没有修改,人民法院依旧是没有权利要求退回侦查的,只有人民检察院自行发......


·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1、受理的时间点不一样(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


·代书遗嘱到公证处代写吗
      代书遗嘱到公证处代写吗?1、遗嘱不是必须到公证处代写,代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与其相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