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法律定义拐骗儿童罪?

什么法律定义拐骗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则往往是以献殷勤、假意帮助照看孩子、表示喜爱儿童等手段骗取信任后,寻找机会将儿童骗走或者将婴儿偷偷抱走。总之,使用各种手段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二、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何在?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要注意区分。两者在犯罪手段上是相同的,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犯罪,后者归类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骗是为了收养,拐卖则是为了获利。如果拐骗后进行出卖,则性质就应定为拐卖。拐卖的最高刑是死刑。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作人质勒索钱财,则应定为侵犯财产罪中的绑架勒索罪,最高刑也可到死刑。综上所述,拐骗儿童犯罪虽然是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是犯罪性质要比拐卖儿童轻一些。这种犯罪的出发点往往是嫌疑人收养儿童,通过欺骗、诱导等方式,将儿童骗到手。虽然主观上没有伤害儿童的意思,但是构成本罪的,嫌疑人一样被法律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首先确定妻子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专利申请费能退吗
      科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自己的专利。众所周知,申请专利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也有的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多缴了费用或者是缴错......


·继承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内继承的遗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继承权规其中的一方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


·一、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肇事弃车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
      责任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吗?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之前,往往都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这便是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如何理......


·剩一个老人了怎么立遗嘱?
      剩一个老人了怎么立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立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一般来说,遗嘱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


·对于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如何处罚?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异有哪些?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会在日常中向国家缴纳一系列的税款,那么一些企业和高收入人群会利用伪造和报假账等行为来进行逃税,那么逃税罪刑法和征管......


·索要拖欠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纵使离婚了,也要承担起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是,未扶养子女的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拖欠抚养费的现象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