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一、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我国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开对案件的侦查。警察会迅速开展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并且依法抓捕犯罪份子或者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审问。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 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 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二、从立案侦查到判刑要多久
  
  看具体案情,如果案件重大,按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人被批捕,则羁押是有期限的,在此期限内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但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超期,可变更强制措施,放人。从实践来看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一般是4-5个月完成一审。
  
  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侦查。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当不法分子做出了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给社会大众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公安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的,但是国家也是规定了在犯罪嫌疑人被法院提起了诉讼后也是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那么在进行辩护时可以通过自行辩护或者制定辩护等方式进行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


·酒驾撞伤人肇事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酒驾撞伤人肇事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一、酒驾撞伤人肇事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吗?1、酒驾撞伤人肇事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一、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按照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尽到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但是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该......


·如果判处缓刑能否减刑?
      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不同刑罚种类,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缓刑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影视作品中常常听到的一种主刑。在法院审判案例时,如果被告人的犯罪......


·故意伤害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
      故意伤害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


·民事诉讼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民事诉讼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民事诉讼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5000元左右,而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什么规定?
      对于出门在外的务工人员,租房子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事情。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某种原因,甲方违约的情况比较多见。那......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