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如果是聋哑人怎办理遗嘱?

一、如果是聋哑人怎办理遗嘱?遗嘱中有代书遗嘱,就是由立遗嘱人用语言表达(当然,对聋哑人来说应该是手语),由别人代笔书写。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证人在场,对意思表达的真实性进行证明,并由证人在遗嘱上签字。证人不能是代书人。对于公民办理遗嘱公证的情形,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另外,遗嘱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以按法律要求李书面和录音遗嘱(当然聋哑不可能立录音遗嘱,只能是书面)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聋哑人的遗产问题,设立遗嘱可以选择很多方式,可以进行代书遗嘱,也可以进行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话在进行代书时必须要有证人在旁边,并且证人需要完全公证、公立与财产和继承人没有任何相关的利益关系才可以作为证人进行作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惩罚性赔偿在行政中是怎样计算的?
      惩罚性赔偿在行政中是怎样计算的(1)抚慰性赔偿标准?抚慰性赔偿标准是指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金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赔偿标准。抚慰性......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


·诈骗法院会把钱判还吗
      会的。但是犯罪人积极偿还、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判多少还得法院判决。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怎么处理遗产?
      一、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怎么处理遗产?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按照此被公证过的遗嘱来处理遗产,遗嘱订立者在世期间,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是如何实施的?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


·互联网平台合作运营合同什么样的
      二十一世界是一个网络时代,传统企业不断转型,一些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地依靠互联网发展创新。各大企业不断依托互联网的行使对落后的部分转型升级,加......


·婚前给女方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彩礼吗?
      婚前给女方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彩礼吗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
      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邮政......


·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


·湖北省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