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害,而不是行为致人损害;另一方面,很多产品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并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2)产品质量纠纷的损害事实是产品自身的价值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其他间接损失,而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伤害或者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这是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侵权责任的最主要区别。(3)产品侵权责任的致害原因是物件,是由于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致害人身或者财产,致害的是物,而不是行为;而产品质量纠纷致害的原因,是违约行为,是因为违约而造成损害。(4)确定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因而责任构成无须具备过错的要件。而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责任,构成违约责任,须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尽管这种过错的确定采推定形式确定,无须受害人举证,违约一方须提出反证才能推翻这一推定。但产品侵权责任则根本无须具备此要件。二、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承担由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1、按照本条规定,依照本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即从事产品生产活动或销售活动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本条所称的“产品质量责任”,与本法第一条中所说的产品质量责任含义相同,是指本法规定的责任主体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违反本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三类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适用的情况有所不同。1、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法有关产品质量行政监督规定的,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例如,按照本法“罚则”一章中的规定,对生产、销售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尚未构成犯罪的,除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外,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法律规定数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2、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适用本法规定。出现了产品的侵权和质量纠纷,此时的责任认定是本着谁生产谁销售的原则去承担该责任。而且,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人,亦或是对产品从事经营的个体户,只要是产品涉及到了侵权,就要负责。其中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也要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流程是什么?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怎么处理
      该行为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债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债吗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要债,起诉要债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会对司机进行刑拘或者罚款以外,另外对司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考驾照的话也会受到影响......


·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但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员工社保缴纳......


·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收费的
      在产生纠纷后,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这也是处理纠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说到向法院起诉,则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关于交......


·关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有哪些?法律关于土地纠纷的规定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家具未验收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家具未验收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在犯错以后认罪认罚这是一个很好的态度,因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这句话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理,并且这种认罪认罚应该是来自于自己内心真实的一种态度......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于距离地面较远,若高空物体坠落,将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其他的民事主体人身受到损害,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