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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怎么写?

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的写作中要注意,先声明辩护人是经合法程序取得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然后就从案件的事实、证据、本案应当或者说是可能适用的法律以及起诉量刑方面提出己方的意见,最后说明,希望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审查时采纳,并写明辩护意见书的作者以及写作时间。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怎么写?
  
  案辩护意见书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 事实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证据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起诉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律师、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前提就是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和掌握证据之后,才会移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就拥有辩护权,此时,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自我辩护或者是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任何人不得剥夺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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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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