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吗

法律规定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吗?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三、劳务合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1、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2、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3、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等内容。也不仅是签劳务合同,分公司招聘了员工之后可以直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以及分公司在以后和客户合作的过程当中签合同这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总公司可以在管理模式及规章制度上来约束分公司的权利,但不能连签合同这件事情都事事过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具体条文?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具体条文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


·工伤认定办法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用人单位拒不协助怎么办?人社局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据做成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


·合同扣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扣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违......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1、以......


·非法财物能否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的客体
      能够。根据现行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旨在通......


·新消法规定价格欺诈最高赔多少?
      新消法规定价格欺诈最高赔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忧郁症的司法鉴定过程是什么?
      在各种不同的案件中,如果被告患有忧郁症(抑郁症是指人长期不快乐,精神上压力大到影响正常生活,是精神病的一种),其犯罪可以从轻处罚,而法律上判......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


·赔偿收条怎么写
      赔偿收条的写法与一般收条的写法并无区别,写收条都要写是因为什么而收到款项的,那么赔偿收条就在收条中写是因什么事情收到谁的赔偿款项,具体数额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