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在婚内重新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男方给付的“彩礼”女方较多地购置了陪嫁物,但女方的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心出资为女儿置办的陪嫁物品除外。如果男女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对女方要求男方返还陪嫁物的主张应如何处理,是支持女方的请求还是驳回?如支持女方请求,那么该处理结果有失公平,不利于保护男方的合法权益;如驳回女方的主张,则陪嫁物系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据物权法原理,女方有要求男方返还原物的权利,显然与物权法相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一般在夫妻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前财产原则上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当前我国的规定,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有不管夫妻结婚多久,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个人财产都是不会变为共有财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肇事犯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犯罪的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


·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
      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一、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1、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使用年限,防止上当受骗。2、检查房屋质量。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


·寻衅滋事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针对不同的情节,做出了不同的量刑处罚的。其中一般情节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相对要轻一些的,但如果情节严重自然......


·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高空坠物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故而在修建工程之前,双方单位除了会签署工程建筑合同之外,还会拟定、签署高空坠物免责协议书,一旦双方依......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


·产品缺陷的含义该如何理解?
      有质量保障的产品,才有存在存在的价值,若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那么,会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尽管如此,依旧有不少人不知道产品缺陷的含义该如何......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一、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的内容主要是职员当月应获得的工资,具体的内容如下:(......


·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
      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一、拍别人照片算侵犯肖像权?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照片不抄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


·建筑工地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
      建筑工地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