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个人能否申请笔迹鉴定?

一、个人能否申请笔迹鉴定?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手段,不是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做笔迹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对于笔迹鉴定不一定是需要执法机构或者是司法机构来进行鉴定。如果是有相关的证据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笔迹鉴定之后必须是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的结果在法庭上才能够作为证据进行举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父母出资用孩子名义买房归属是谁
      父母出资用孩子名义买房归属是谁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到确定需要分具体情况如下:(一)父母全出资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一、建筑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1.从项目建设阶段上可分为:决策阶段审计、设计阶段审计、建设阶段审计和后评价审计(每个阶......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可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次数是几次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次数是几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发回审,只能发回重审一次。如果重复发回重审实际上是违反最高院的解释的。因一审已经为双方......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赣府字〔2020〕9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一、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