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
  
  一、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商家有价格欺诈行为。
  
  4、仲裁机构仲裁。
  
  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价格欺诈行为具体有哪些?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既然知道商家存在价格欺诈,那我们当然也不能默认商家的这种行为,有大多数的消费者当时发现之后可能是不购买这件物品了,之后也没有什么其他维权的举动了,其实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道歉,由国家有关部门介入的话,最严重会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


·起诉离婚家暴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家暴怎么处理?在家庭生活中,吵吵闹闹在所难免,如果情况严重,上升到家庭暴力的话,作为受害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长期以往,导致夫......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发展都是一帆风顺的,当有些企业规模越做越大,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想要兼并......


·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
      杀人罪侵犯了国家保护的公民生命权这个法益,同时也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此时是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相应的赔偿,那此时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


·四瓶啤酒算醉驾吗?
      四瓶啤酒算醉驾吗是醉驾。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牙齿打掉什么时间可以做司法鉴定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公民应该以遵纪守法来约束自己。可是,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难免一二,比如因工、交通事故或和人发生冲突,也是有可能发生伤情的。......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


·车险的误工费是的
      车险的误工费是的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赔事故中引起的第三方人员受导致收入减少的误工费用。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


·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不一定所有的子女都不能够理解父母离婚这样的事情。父母离婚以后的事情,有些是紧紧围绕孩子展开的,有些也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比如说......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