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吗?

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吗?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重新开庭后,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二、民事诉讼审限是多久?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选民名单案件必须在选举前审结);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上述审限的,报本院院长批准。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综上所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采取普通程序的,应该在六个月内审理完结。如果被告不接受辩护人的辩护,要自己辩护的,等法院休庭后,自己有一个准备的时间,这个不计入审理期限。另外,司法鉴定所需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等,都不计入审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营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
      私营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1、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


·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进行征地的,此时必然会对一部分人造成损害,自然征地之前也就要先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不能因为需要征地就肆意的损害他人的合法......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母的任何一方,另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子女抚养费,如果法院所判的子女抚养费不够子女的日常开销,可以双方协议增加抚......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


·医学观察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医学观察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支付标准需要结合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


·退侦后没有新的证据如何处理?
      退侦后没有新的证据如何处理?退侦后没有新的证据可以取保候审,当然了,如果说这个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的话,那么必须要做出不起诉的决......


·作为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作为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风险?一、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的条件有哪些?一、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的流程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


·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水利工程监理,是指具备相应资格的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单位依照监督合同......


·离婚农民的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现在一些感情破裂的农民夫妻,也选择离婚来结束感情。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确定好孩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