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再婚财产如何区分?
离婚后再婚之前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如婚前个人的积蓄,在婚后用于买房,虽然房子是婚后所买,但用的是婚前积蓄,依旧认定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实,对夫妻财产的区分和再婚或者初婚等这些都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即使不是再婚,第1次结婚的情况下,财产也是按照以上方法予以区分的。不过,如果自己对财产问题这么没有安全感或者想得太多的话,干脆提前约定清楚了也比较省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基于受益者的行为。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一、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2010年12月30日,司机XX在兰海高速公路驾驶轻型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事后,肇事司机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一、怀孕被辞退导致流产怎么处理?
一、怀孕被辞退导致流产怎么处理?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
·九级伤残赔偿
九级伤残赔偿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
·当庭自愿认罪与坦白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没有整理出这篇文章以前,似乎很多人都会对自愿认罪和坦白的概念很模糊,很混淆,觉得两者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事实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犯罪分子扒窃如何定罪?
犯罪分子扒窃如何定罪?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
·合伙企业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二......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妻子吗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妻子吗信用卡诈骗罪,很有可能会连累配偶。首先,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恶意消费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持卡人承担责任;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