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法婚姻诈骗要怎么处罚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情节轻的判缓刑,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诈骗罪量刑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来看,并不存在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但如果实践中有人利用婚姻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取得财物达到一定金额的,那么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因为也是构成了犯罪,那么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具体的诈骗情况,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事实婚姻的不承认时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但具有夫妻之实的关系,这种事实婚姻在我国有一段时间是得不到法律承认和保护,那么事实婚姻的不承认时期的法律规定是怎......


·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自诉公诉都是可以的吗?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一......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协议书,双方重新分割财产就会生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临时用工合同甲方(用人单位):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


·一、醉驾法院判拘役还是有期徒刑?
      一、醉驾法院判拘役还是有期徒刑?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也是代表犯过罪。《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


·违约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违约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不管是在合同履行之前,还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违约都是很容易出现的情况,但是实践中合同违约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那么之后追......


·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的规定是两者是不同的罪名,不能够进行相互的转换,主要的区别是看一下当事人在进行犯罪行......


·民法总则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
      民法总则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有......


·事故损害赔偿调查结果多久期限
      事故损害赔偿调查结果多久期限一、事故损害赔偿调查结果多久期限10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应该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


·如何证明借条伪造
      证明借条伪造需要双方质证或者做鉴定才可以。借条只是一个证据而已,借款的事实是综合的考虑,单纯考虑借条这个东西,是个孤证的,要看双方质证的结果......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