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注册资本不实的不利后果有哪些?

企业注册资本不实的不利后果有哪些?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有效成立,获得法人资格的法定要件,也是企业正常运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保障。企业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有助于企业诚信形象的建立,同时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注册资本虚假、抽逃等行为,将使企业商业信誉丧失,同时股东将会面临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陷入企业债权人提前的相关诉讼中。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有:1、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3、公司可能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二、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即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来进行缴纳,而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的注册资本,但必须在规定的计划内完成缴纳,如果注册资本不实或者无法缴纳的,则肯定需要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洗钱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洗钱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一、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


·一、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小孩,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一般情况下,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出现众多因酒驾而导致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出现众多因酒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因此交通部门格外重视对酒驾的打击和监管,关于酒驾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不......


·春节旅游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春节旅游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春节旅游纠纷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注意明显过低的旅游费用据介绍,近几年,市二中院审理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上......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已经把醉驾这种现象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如果司机涉及醉驾的话,轻则会吊销......


·公司调岗降薪怎么办
      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降薪行为,劳动者需要理性应对,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用人单位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作出调岗......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主要是征地者和被征地者之间的一些协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出......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逆向行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现实中出现逆行的情况也很多,而一旦被发现自然就要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是不得招聘童工的,但是可以聘用未成年工,由于不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故而不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