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预备阶段进入实行阶段,即行为人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进入了开始完成犯罪故意的阶段,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开始体现出来,其本身能够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出现,而让它无阻碍地发展下去,该种犯罪行为就会完成。2、犯罪未得逞。就是说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具体的犯罪行为。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主要区别。但犯罪未得逞,并不等于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结果,而是犯罪特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如故意杀人而未能将人杀死,只是致人重伤,这就属于杀人未遂,而不是杀人既遂。综上所述,从轻和减轻处罚两者是不同的,但是犯罪未遂仍然需要承担对应的刑事处罚,毕竟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会根据既遂犯的处罚来作为参照,也会适当的从宽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广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可能政府和普通老百姓之间需要进行非常多的沟通应这种沟通事实,普通老百姓了解到,征收补偿的一些具体法律规定。良好的沟通可以避......


·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


·劳动纪律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劳动纪律包括什么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


·登记结婚领证在哪儿领都可以吗
      登记结婚领证在哪儿领都可以吗?领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


·《公司法》对红利分配流程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对红利分配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对公司法分配股利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一、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


·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
      工程欠款纠纷的法院诉讼费是多少,怎么算?一、诉讼费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


·按摩院涉黄拘留多少天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黄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会对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采购一些家用电器时会有售后保修期,除此之外工程也是有保修期的。所有工程在修建完之后都会有一定的......


·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一、授权期满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授权期满商标侵权的处理办法如下:1、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
      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一、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谁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根据《国家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