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 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4、担保:(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有关离婚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在对财产进行保全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对财产进行转移或者变动,必须在离婚财产分割后进行解冻,但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并予收购应当如何定性?
      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并予收购应当怎么定性(一)定性标志一: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


·继承房屋要交哪些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的税有: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征收: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0.05%征收合同印花税、登记费1......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1......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有些特别简单的民事纠纷,法庭在审理的时候其实所用的程序就是简易程序,因为这些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没有必要过度......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工伤,但前提必须是开车的司机和雇佣者形成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动关系。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


·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遗嘱需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遗嘱需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中的条件是什么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中的条件是什么?银监会规定的贷款借新还旧四个条件: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


·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发展,政府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力度的加大,用工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都很大的提高,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不断地攀升,越来越多的就业者意......


·肖像权永久使用权是否存在?
      民事主体之间,若就自己的肖像权的使用权达成协议,可以拟定协议之后,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肖像权永久使用权是否存在?民事主......


·逝者的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逝者的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在法律上,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